3月26日,金猴集团第十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在集团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,会议审议并通过了《金猴集团工资集体合同》、《2021年职工工资调整方案》和《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》。
会议首先由劳资部部长董丽萍就《金猴集团工资集体合同(草案)》和《2021年职工工资调整方案(草案)》向广大职工代表做详细说明。她说为庆祝公司创立70周年,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,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,根据当前企业经营效益情况,结合威海市同规模、同效益企业的工资标准,经企业行政与工会双方充分协商,决定自2021年4月起为全体员工调整工资,本次工资平均增长幅度为10%。随后,女工主任姜海慧就《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(草案)》做了详细说明,并向大会汇报了2020年度女工工作情况。最后经与会职工代表分组讨论、认真审议、投票表决,一致通过了以上方案草案。
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、工会主席邹晓伍主持会议,他强调集团公司高度重视维护职工切身权益,建立健全了工资正常增长机制,并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及企业实际情况,持续提高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水平,全力构建以关爱职工为核心的和谐企业文化,使“共建和谐企业,共促企业发展,共享发展成果”的价值理念不断深入人心,形成了企业与职工共建共促共享的生动局面。此外,为提高职工代表履职尽责意识和能力,邹主席还围绕维权、服务、发展三个方面对全体职工代表进行了详细业务培训,要求大家务必提高思想认识、提升自身素质、认真履职尽责。